大家好,我是黔学笔记,一位山地考生出身的教育编辑,深知信息差之苦。今天,我要为大家解读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工作的最新通知。这份通知对于我们省内的广大高职、中职在校生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关乎他们提升学历、增强就业竞争力的关键路径。自从自学考试和高职、中职教育衔接工作展开以来,不仅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学历提升的平台,也为自学考试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作为一名编辑,我深知这份通知对于大家的重要性,因此,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和所学,为大家详细解读其中的要点。
. 开展衔接工作旨在促进自学考试和高职、中职教育有机结合、科学衔接、协调发展。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开展高职高专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衔接试点工作的意见》(黔自考委〔2006〕0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招发〔2013〕30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自考与高职、中职衔接的生源对象必须是高职、中职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从2018年注册的新生起(注册年度码182),衔接工作只能在高职和中职第二学期以后的在校生中开展,衔接考生注册时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考生学籍证明花名册。
各主考院校上报注册数据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对注册数据与在校生注册数据进行比对筛查,一旦发现有非在校生考生数据,立即取消其注册并按照1名学生2分计算在其年度登记审核检查总分中累计扣分。年度审核评分不足80分的限期整改;不足60分的停止招生,直至整改合格。
参加衔接的考生,3年学制满后(指自考注册学制),若尚未取得自考毕业证,将不再执行衔接考试计划,余下课程均需参加统考。
二. 从2018年注册新生起(注册年度码182),社会助学(含业余、全日制)考生不再执行衔接考试计划,专业所有课程全部纳入统一考试,并计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符合免考条件的的,按我省免考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以前(含2017年)注册的老生,在学制内原政策不变,3年学制满后,若考生尚未毕业,余下课程均需参加统考。
三. 合理安排衔接课程的教学和考试。为保证衔接课程的教学有足够的学时数,从2018年起(注册年度码182),新生注册时间调整为:上半年4月1日-4月30日,下半年10月1日-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为保证学分互认课程成绩的真实、有效,衔接考生的学分互认的办理,须在考生完成两年本修专业学业后方可受理。主考学校上报学分互认时,需上报高职(或中职)教务部门盖章和主考学校继教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花名册。
五.衔接课程成绩上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平时成绩的上报时间为:上半年4月份考试前一周,下半年10月份考试前一周。
六.各主考学校开展衔接工作提交报备申请的时间为:上半年截止5月30日;下半年截止11月30日。省招生考试院于每年6月、12月集中给予批复。
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我今天的解读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份通知的内容。黔学笔记将一直致力于为大家提供最全面、最准确的自学考试信息,帮助大家顺利实现学历提升的目标。如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力为大家解答。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成功的道路并不拥挤,因为坚持下去的人很少!加油,自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