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招考自〔2018〕5 号】的通知要求,报读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衔接助学考生须在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考核系统完成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考核,获取助学最高30分的平时成绩,我校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综合评价考核,现将成绩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bz.cce.gzu.edu.cn/kscjqr进行成绩确认。如对成绩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电话 、 进行咨询反映。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9月30日。
成功的道路并不拥挤,因为坚持下去的人很少!加油,自考生!